剧绘文学>竞技小说>便宜卖乖 > 卖乖
    我先在飞机上洗了个澡,换了身衣服。坐下没一会,于叔帮我倒了杯茶,一并推过来的还有水果和点心,我摆了摆手,眼睛落在文件上没移开。

    小偶像的基础信息没什么特别,单亲家庭,父亲嗜赌,六年前猝死在赌桌上,留下百万赌债。当时江空13岁,根据法律规定,父母死亡情况下需要按照优先层安排监护人。

    但因为戒不掉的赌瘾及暴力,这一家子早已分崩离析,也没有人愿意接手江空这个吃力不讨好的烂摊子。

    于叔给的流程图写得很清楚,最初靠邻居接济过了半个月,之后被追债的堵上,由当地的居民委员会出面,把人送进了福利院。

    继承遗产和承担债务之间是充要条件关系,常理下,只要江空放弃继承权,就不需要承担债务,反之则不继承不承担。但追债属于灰色业务,他们并不在意对方成年与否,也不在意其是否有还债能力,他们只执行单线逻辑,欠债、还钱、不还挨打、死了、换人还钱。

    这和“把一只大象塞进冰箱需要几步”其实很类似,前者忽略道德,后者无视现实性。

    下个时间线跳到一年后,江空为了赚生活费在中学附近的小卖部帮忙。因为恐惧那群人跟去学校,他逃课次数很多,成绩不算好。也正是因为这,十月份上学日的一个下午,他遇见了CY艺人选管组的组长朱鹤。对方邀请江空去CY当练习生,并成为了他的临时监护人。

    看到这里,我勉强打起点精神。早年间管控不严的时候,黄赌毒老三样毁了无数人的人生,也有数不清的年轻人为了替父母还钱一脚踏进娱乐圈。我的母亲就是这样,十几年她前是出名的美人,可惜被段成看上养在身边,最后越陷越深吃安眠药死了。

    那时候我刚满四岁,常被她抱着哄睡,她则出神地盯着床头的照片看。那是她跟段成唯一一张合影,她悲哀地爱上了那个人渣,于是像一朵短暂盛放的昙花一般,没有活过夜晚。

    姓段的就没正常人,我也挺烂的,当然不会对什么悲惨经历生出多余情绪。我往后翻,在特殊事项栏找到了想看的东西。

    【特殊事项:1、监护关系已于当事人成年后解除。2、前监护人朱鹤与当事人关系良好,最近一次联系在两周前,但疑似发生过短暂争执,具体事件未知。3、据了解,两周内公司职员没有人见到过朱鹤,可能处于失踪状态。】

    【注:当事人故意接近委托人的概率为35%。】

    我的手指划过最后一句话,把文件扔到一旁,“于追从国外回来了?”

    于叔笑着说,“前天刚到,一直问我小少爷什么时候能回来呢。”

    于追虽然姓于,但不是于叔的孩子,就像于叔虽然叫于叔,但本名不姓于一样。

    段越博的人可没闲心留一句调侃意味的备注,只能是那小子擅自加的。

    我看向窗外,“我倒是想他永远别回来。”

    13

    大伯的灵堂是临时搭建的,据说刚搭好那会儿下了场小雨,屋顶漏水滴答滴答砸到骨灰盒上,里面的骨灰都沾到水潮了。

    我哥确实有一套,但凡有丁点疏忽,骨灰都能干。毕竟这座城市在互联网上是以干燥出名的。

    大伯大概死也没想到,段越博能不在乎名声到这份上,刚死就把人送去火化,灵堂不仅是临时搭的,还搭在狗窝旁边。

    我瞥了眼旁边金碧辉煌的狗窝,让人把阿蛮放出来。一周没见,这只萨摩耶好像又胖了,朝我跑过来的时候差点没把我扑倒。

    有种说法是死后7-15天火化最佳,因为死去的人在七天之内能看见活着的人做的事情,能听见他们说的话,也就是常说的头七。

    科学角度说呢,人体内的水和有机物需要分解和挥发,死后立刻火化骨骼容易因为燃烧不充分出现未燃尽的情况。通俗讲,就是会留下骨骼残骸。

    阿蛮盯着灵堂里看,我摸了摸它的头,认真地说,“那里面的东西太脏了不能吃,阿蛮晚上吃炖肉好不好?”